前幾天與朋友的對談, 非常有趣的主題,分享給大家。 Ilya Tsai: 昨晚他跟我說:「如果有一群人在做的事情是正確並對這個社會有意義的,就算危害到我的生命財產也沒關係,因為我的命沒那麼重要。」 Badadai Munam : 但我只能說 正確和有意義很主觀 阿佩 來為正確和有意義下一個操作型定意... BP : 重要的是會對社會做有意義的人不能少呀! Badadai Munam : 是. 但有意義很主觀... Ilya Tsai: 是很主觀,的確會關注某些事情的人才會去想那件事的意義...每天只顧著賺錢或顧著玩樂的那些人,想著如何賺錢與玩樂對他們來說才有意義,政治啦、環境議題啦等等的,或許壓根不會是他們的話題... 我想,所謂對社會有意義的事情,對普羅大眾還是有某個標準在的吧。就像關懷土地一樣,大概只有有利可圖的那些人才會覺得這個沒意義。 Badadai Munam : 我有問題 我覺得對一見事有意義與否是很個人價值觀的問題,把這類的敘述類化到一群人上面太過粗糙也太模糊,馬斯洛金字塔第一層無法被滿足的人他就每天必須只顧著賺錢,而玩樂的定義更是非常的個人化...有人覺得飆車、上夜店是玩樂,但也人覺得親近土地與接觸自然也是玩樂... 從眾、盲從是普羅大眾很常見的現象,所以普羅大眾的標準就是真標準?我想如果今天公投降低賦稅及健保費70%我想大多數的人都會同意吧!但請想想後果會如何?我不是想幫所謂"有利可圖"的人說話,但今天提出的關懷土地這些人不也是為了某些他們認為的"利",是否也是有利可圖? BP : 老實說這種開放試命題沒有所謂的正解或最佳解,畢竟這世界本身就沒辦法像電腦科學用二元論去界定所有事情 (我還真希望有,這社會就會單純點)。那既然探究一個理由太累又模糊了原意,何不就放諸情緒,歸究一個自我滿足的點就好? 我想重點不在於如何去用社會觀感定義一個stand-alone個體的社會意義,而是去看待一個人如何以自身的行動去支持他嘴巴說出來的社會意義,當兩者相符,自然會打動人心,形成一個思維的聚落,改變社會的目的就悄悄開始了,這無關好壞。社會本身就是一種多元存在的環境,我想結論是期許更多的人去思索"自認為"對社會更正向更有意義的目標,然後行動! 無關